幾天前跟一個不知行情的賣家直購了一張CD,
對方由原先很客氣的態度,
一夜之間馬上轉變為悔恨且頗不能忍受的委屈樣,
第二天長篇大論希望我能多貼點錢給他,
因為有很多『競爭對手』私下跟他說『你剛賣的那張CD行情很高,不信你去看淘寶網,真是太可惜了!』


我是無法忍受這種貼錢行為,
當下就跟他說『你要是很不舒服,那就退錢給我吧!』
對方聽聞興喜萬分,
馬上就退款了。


比較好笑的是,
退款以後,
這位賣家所上架的CD,
由原先一張已經很誇張離譜的500元起價,
馬上掛2500、3000甚至5000起標價了。


我倒要看看你的CD賣不賣得出去....。


我對天發誓沒有誘騙對方的任何舉動,
多年來我一直尊重賣家的開價,
就算賣家要我開價,
我也從來不開,
絕對把持『賣家最大』的原則。


老實說這種事後毀信已經不是第一次,
算算過去一年差不多也有七八次,
我最該怨的是露X的荒唐機制與功能,
買家直購後竟然該網頁還留著(即使已經被直購,無法再下標),
當然提供了讓那些下流買家可以跟賣家『廢話』的機會。


只是這些行徑接近無恥的『競爭對手』,
我不懂你們怎麼這麼有臉做這種事?
最最不可原諒的是你們這些眼紅嫉妒的小人,
說實在不能怪賣家。


我其實也可以這麼做,
不是嗎?
但,
我有格調,
我有高度,
我有做人的基本修養,
我想我跟你們這些人,
絕對有所不同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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